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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股份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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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15:31 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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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tockstar.com 2007-5-10 10:29:00 中国证券网【字体:大中小】 【收藏本页】 【打印】 本报讯 新海股份 (002120 行情,专家点评,咨询,更多)持有的“XINHAI”商标,日前被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悉,4月20日,新海股份接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5月9日生效。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新海股份持有的“XINHAI”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实质条件,依法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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