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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000404)董事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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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15:31 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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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tockstar.com 2007-5-10 13:44:00 【字体:大中小】 【收藏本页】 【打印】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07-02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价近期上涨,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指引第2 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董事会认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信息。
一、年初至今,本公司未接待过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
的事项。
二、公司在2005 年至2006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清欠方案:控股股东拟引进战略投资者,
以股权转让收入等方式来解决对公司的经营性占用问题。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华意电
器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景德镇市国资委电话问询,确认:截止目前为止,江铜方面从未表示过
重组意向。自4 月16 日公司刊登澄清公告以来,境内外或省内外尚无任何一家企业与华意压缩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洽谈重组意向或协议。
三、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
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截止2007 年5 月8 日前6 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五、经自查,截止2007 年4 月30 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前20 名机构和个人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江日华律师对此发表了意
见。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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