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tockstar.com 2007-5-10 14:00:00 【字体:大中小】 【收藏本页】 【打印】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
年4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宝石集团公司”)通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至2007年4月
18日收盘,宝石集团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减持本公
司4,01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公司已作过相应公告,
详见2007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
2007年5月9日本公司接到宝石集团公司通知,自2007年4月19日至
2007年5月9日收盘,宝石集团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
公司5,34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至此,宝石集团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减持本公司9,361,0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2.44%。
截至2007年5月9日收盘,宝石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02,310,729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8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92,401,729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9,909,000股,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变化情况,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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