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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董事会同意设立陆丰宝丽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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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10:31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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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5月9日召开,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陆丰市甲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设立“陆丰宝丽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陆丰市,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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