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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昌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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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10:01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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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昌源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延迟披露2005年年报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S*ST昌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二、对陈克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三、对前任董事会秘书邹薇、前任董事何尔涛、王小宁、史荣贵、陈恭健、丁金标等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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